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拟补助2018年度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工业物联网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处提出意见或来电反映。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89183429,传真:55882757,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40,下午2:00至5:30。
附件:2018年度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工业物联网项目补助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