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市级商务部门复核和第三方评估审核,确定2022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拟支持项目12个,现将拟支持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557-3056519 邮箱:sznm51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市级商务部门复核和第三方评估审核,确定2022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资金拟支持项目12个,现将拟支持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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