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鄞发改能源〔2022〕16号
正文内容
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鄞工姜山未来工业社区B-1号地块(年产7000万发电子雷管成套脚线和年产10000万发电子雷管芯片模组项目)》节能报告已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号)、《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甬能源节能〔2019〕111号
宁波市鄞工燎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鄞工姜山未来工业社区B-1号地块(年产7000万发电子雷管成套脚线和年产10000万发电子雷管芯片模组项目)》节能报告已收悉。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第4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号)、《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甬能源节能〔2019〕111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审查,评估报告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相关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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