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3〕2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区农村沼气池运维管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印发《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沼气池维修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街道)加强宣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
请你们将项目申报资料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纸质档由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