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以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有关要求,规范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效果,指导各示范县(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和精准扶贫,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以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有关要求,规范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效果,指导各示范县(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和精准扶贫,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扶贫攻坚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