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9〕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1月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增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创新海【2022】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行动计划》(津标委办发【2021】1号)要求,扎实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大力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按照《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中创新海(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领域“电动执行器/电动执行机构/阀门电动装置” 类产品的评估机构,拟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的企标纳入评估范围,现将经初审合格的11项企标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截至时间2022年12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