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82号),现就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 各市按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及《山西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各地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城区人民政府是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旅游休闲街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二、标准依据各街区对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82号),现就开展2022年山西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