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环资〔2020〕15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批大花园示范县创建单位2019年度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2019年,20家示范县创建单位积极推进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平均为95.7%,高出全省平均7.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7.2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浓度(30.6微克/立方米),在全域旅游推进、标
浙发改环资〔20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