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2023〕6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工作部门,市辖区各典当行:
为了强化现场监管,促进我市典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22年度考评及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金监贰〔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22年度考评及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桂金监贰〔2023〕9号)等工作安排,我办将于2023年5月至7月对我市典当行开展2022年度考评及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