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陕西恒基汇科装配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³装配式新型建材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21〕275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陕西恒基汇科装配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神木市经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陕西恒基汇科装配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³装配式新型建材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21〕275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陕西恒基汇科装配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神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28000万元。建设加气混凝土砌块(AAC)生产线一条、板材(ALC)生产线一条,项目年利用神木本地大宗固体废弃物20万吨(粉煤灰),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AAC)、板材(ALC)等装配式新型环保建材6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厂房、综合楼、门房及其他公辅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