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淅龙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谢和平、文兴奎、黄武忠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三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1)365号、367号、368号)已经审理终结。你单位与谢和平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缺席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谢和平全部仲裁请求。你单位与文兴奎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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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谢和平、文兴奎、黄武忠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三案(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1)365号、367号、368号)已经审理终结。
你单位与谢和平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缺席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谢和平全部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