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佛山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
2020年4月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佛山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预案》是遵循“四个最严”加强疫苗监管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药品(疫苗)安全。我市结合机构改革后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疫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