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