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合函〔2023〕4号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以落实“强科技”行动为指引,加强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省科技厅将于2月下旬以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举办甘肃国际
1、《义乌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政策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在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方面相继推出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号注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制”等一系列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无证明”城市,需要更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2、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