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来兴,副主任石坚定、应伟刚、陈柳松、莫俶茜、张有为,副县长史建立在象山分会场参加会议。
今年5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会议指出,《条例》是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法规。贯彻实施《条例》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举措,要从领会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的政治高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高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法治高度贯彻好《条例》。
会议强调,要在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大场景中,正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用系统思维方法,推进联防联控,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确保《条例》相关制度规定落地、落实。要在“多跨联动”大协同中增加《条例》贯彻实施的综合效果,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又强化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统筹协调配合、充分应用数字化成果、加强跟踪监督落实,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重塑、迭代升级。(记者 黄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