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工贸办(科),有关企业: 根据区智慧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智慧办〔201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软件产业发展实际,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2.具备承担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3.具备较好的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1.领军型企业扶持补助 (1)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或省软件业20家重点企业名单,或获得业内重要奖项(荣誉);(2)获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市级软件骨干企业;(3)企业上市或完成行业内收并购; (4)以上条件至少满足其中一项,需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企业纳入产业统计。 2.重大信息技术项目补助 (1)申报单位必须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投入,申报项目在本技术领域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应拥有一项以上的发明专利;(2)项目可单独申报,亦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课题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总体责任;(3)重点支持方向: A、核心电子元器件:在专用集成电路、存储、微电机、高端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关键电子元器件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辐射带动产业快速发展,在国际同行产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B、高端软件技术:支持智能海量数据处理技术、中间件技术、安全检测和评估技术、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技术、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现代服务领域,在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领域抢占国内领先地位;C、工业智能化控制系统:柔性化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生产过程执行系统、纳米微系统加工技术及装备、智能电力控制装备、低碳成型关键装备及节能控制装备,在若干关键技术上取得明显突破,提升工业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3.引进扶持补助 (1)在我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2)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已签订落户协议或列入备案且纳入产业统计;(3)签订落户协议或列入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服务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非嵌入式软件企业软件收入超过500万元,且销售收入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4)对企业在区外设立的研发机构,其经济数据和纳税仍计算在我区的,根据在区外的从业人才、资金投入和办公场地等实际情况,需经主管部门核定。 4.上台阶补助 (1)非嵌入式软件企业年度软件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嵌入式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信息服务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4)需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纳入产业统计,符合本区产业导向;(5)补助兑现依据上一会计年度的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奖励,申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对照《关于印发〈鄞州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智慧办〔2017〕6号)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以上各项目类型,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报表所要求的有关材料(见相应附件),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并按申报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项目申请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工业园区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对属地内申请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仔细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管理部门用章。 4.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7月26日 5.受理地点:区智慧办信息产业科(惠风西路77号505室)6.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朱彬彬 87417825 申报表格下载: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智慧办)网站下载(http://www.yzjx.gov.cn/) 附件:1.2017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领军型企业扶持补助申请表 2. 2017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重大信息技术项目补助申请表 3.2017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引进补助(房租补助)申请表 4.2017年度第一批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上台阶补助申请表
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