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落实省厅政策和做好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18〕182号)(以下简称《调整通知》,见附件1)和省干校《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培训考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近期将对已获得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开展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第一批至第八批监测合格和第九批认定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