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潮阳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23〕5号)、《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3〕129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潮阳园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潮阳人社〔2022〕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功能定位。立足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突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核心功能定位,搭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平台,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打造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市场化就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第三条 管理职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潮阳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指导园区制定工作规则,完善管理制度,并参照市做法,设立一个服务中心,负责园区管理工作,实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各类展会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