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府发〔2015〕5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岸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岸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委第119次常委会议、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2015年3月19日南岸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扶持办
南岸府发〔2015〕5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岸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