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农委(2018)54号.pdf
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手续,开展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填写《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于2018年7月10日前一式七份盖章后报县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qing0619@126.com。县科技局将会同县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参考企业2016、2017年度已备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确定补助对象。
联系人:崔霖,联系电话:69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