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邮政合肥市分公司、委属单位:依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皖农财〔2016〕188号)的要求,市农委及时发布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推荐,市级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择优选拔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批准,批复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等单位实施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邮政合肥市分公司、委属单位:
依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皖农财〔2016〕188号)的要求,市农委及时发布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推荐,市级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择优选拔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批准,批复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等单位实施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接通知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建设时限等要求,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联合各地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