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资金(标准厂房租金补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杨林经开区管委会,各省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17〕90号)精神,鼓励小微企业入园发展,更好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现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做好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
关于做好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资金(标准厂房租金补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杨林经开区管委会,各省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17〕90号)精神,鼓励小微企业入园发展,更好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现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做好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资金(标准厂房租金补助类)申报工作,按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工业园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