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28批)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开发区提升土地供给质量,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共有531个国家级开发区依据《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监测统计。现将全国参评国家级开发区监测统计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监测统计在2018年度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基础上开展,更新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自愿参评原则,参与本次监测统计的国家级开发区共531个,监测统计范围面积49.57万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约为0.09万公顷。按区域分,东部地区245个,中部地区112个,西部地区120个,东北地区54个;按管理类型分,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经济类开发区244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高新类开发区16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26个;按监测统计类型分,工业主导型开发区421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1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