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推动我区制造业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加快海淀区一般制造业及高端产业中不具备优势的制造环节的调整退出,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201220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统计局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江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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