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清洁城乡攻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京人社医发〔2017〕18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用药,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