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要求,现就制定公布办事指南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工作。 这项工作由省级有关部门按条线进行统一部署,区编办已按省级要求通知各单位按照《全省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指导目录》做好规范比对工作,要求各单位在6月20日前完成。现请各单位将制定完成的标准规范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于7月17日(星期一)16:30前打包报送至区审管办。报送格式(按一个事项一个word文档)详见附件1。 二、做好行政审批简易办事指南的编制、印刷工作。 1、确定行政审批简易办事指南的编制范围。《指导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三项半”权力事项)。 2、每一个事项的指南要以能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为基本要求,办事指南中必须包含受理窗口、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查询网址、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夏令、冬令)、送达方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要素;不得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之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中不能包含“XXX等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其他文件”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情况,涉及收费的事项要明确收费标准;已实现“一窗受理”的事项,办事指南中不能出现“xx部门窗口受理”。 3、办事指南字体、格式、符号等要统一规范,具体指南模版详见附件3,请各部门于7月13日(星期四)16:30前将简易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目录和简易办事指南(按一个事项一个word文档)打包报送至区审管办。 三、其他要求 1、由于时间紧,规范比对行政审批办事事项、编制印刷简易办事指南等工作为下步省市督查和考核的重点,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各单位已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网上网下办理指南要统一,重新梳理制定的办事指南要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同步公布。 联系人:陈媛,联系电话:87666923,电子邮箱:253976571@qq.com。 附件:1、标准规范化行政审批指南样例
2、行政审批简易办事指南目录
3、行政审批简易办事指南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