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镇江市一泉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就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实施一泉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根据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11012017CR0005)及补充协议,该项目宗地坐落于润州区长江路以北、环湖
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镇江市一泉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就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实施一泉旅游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