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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