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关于停止执行《关于加快兰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声明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兰政办发〔2024〕135号,详见附件)有关要求,现将停止执行《关于加快兰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声明如下:

1.停止执行《实施意见》重点任务第二项“全力引进市外总部企业。对新注册、迁入并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2%给予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三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

2.停止执行《实施意见》重点任务第四项“总部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新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关键性技术更新等投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2亿元奖励200万元,2亿元(含)-5亿元奖励300万元,5亿元(含)以上奖励500万元。自2024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功能型、成长型总部升级为综合型总部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经济发展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经济发展行业标签

Da**晨星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