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6月14日起对《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
江府构〔2019〕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成立江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江府构〔2019〕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成立江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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