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4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
江门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职工,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一)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二)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该笔贷款,申请贷款时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成套住房的。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是: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该笔贷款,申请贷款时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成套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