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关于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9日
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关于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