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审公告〔2018〕28号(总第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象山县审计局自2017年7月25日起,对鹤浦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鹤浦镇)负责建设的鹤浦镇水糊涂二期围涂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进行了跟
象审公告〔2018〕28号(总第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象山县审计局自2017年7月25日起,对鹤浦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鹤浦镇)负责建设的鹤浦镇水糊涂二期围涂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