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名单所列公司实施税务检查,因所列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企
根据《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文件要求,我区全面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目前,经过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审核和专家评定后,拟确定5个项目列入2018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式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