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安办〔2014〕92号
白峰镇人民政府: 现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慈溪市普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4〕1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将该通知传达至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船舶修造厂,并收回该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及牌匾。 甬安监管综〔20
白峰镇人民政府:
现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慈溪市普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2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4〕1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将该通知传达至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船舶修造厂,并收回该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及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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