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关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初审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2014〕32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宁波海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仑区戚家山街道青峙化工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对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报送的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经批复后可以作为该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新材料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新材料行业标签

风留**住沙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