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信息中心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长春市 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函[2013]84号、吉农经函[2014]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长春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函[2013]84号、吉农经函[2014]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长春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