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2013〕2 号)和该政策实施细则(余经发[2013]23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本市2014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补助和2015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节能改造项目补助的条件
1、节能设备投资额在 20 万元以上(不含税)、且年综合节能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2013〕2 号)和该政策实施细则(余经发[2013]23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本市2014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补助和2015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节能改造项目补助的条件 1、节能设备投资额在 20 万元以上(不含税)、且年综合节能量达到 100 吨(含)标准煤以上或年节水量达到 2 万吨(含)以上的各类节能、节水改造项目。
2、申报补助的项目须建设完毕,稳定运行并产生实际节能效果,节能量可计量、可测算。
3、已列入2014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