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价检〔2014〕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已经市发展改革委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市价格行政处罚裁
沪价检〔2014〕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