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使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
洛发改审批〔2017〕135号
市河渠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洛阳市洛河洛神浦橡胶坝一期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洛河渠〔2017〕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确保洛河洛神浦橡胶坝安全运行,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洛阳市洛河洛神浦橡胶坝一期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二、本次洛神浦橡胶坝修复工程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重建橡胶坝 2#、3#及 4#坝段一级陡坡段;2、拆除重建橡胶坝 2#、3#及 4#坝段一级消力池段。 本工程工期为6个月。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76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解决。四、项目招投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五、建设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尽快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