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产自中国、沙特、阿曼和阿联酋的聚丙烯薄膜(巴基斯坦海关税则号为39202010和39202030)反倾销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定对产自中国的聚丙烯薄膜征收为期3年的56.8%的反倾销税。详情请联系中国五矿化工商会法律部,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
近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产自中国、沙特、阿曼和阿联酋的聚丙烯薄膜(巴基斯坦海关税则号为39202010和39202030)反倾销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定对产自中国的聚丙烯薄膜征收为期3年的56.8%的反倾销税。详情请联系中国五矿化工商会法律部,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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