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7〕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387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252号)的通知要求,我委委托河南省节能监察局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7〕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387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252号)的通知要求,我委委托河南省节能监察局对全省水泥企业2016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河南省水泥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为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单位:省工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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