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南宁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自筹项目下达给你们,科技经费全部由承担单位自筹。 按照《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科发〔2014〕53号)的要求,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接此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视作撤
为推进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规范项目引导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结合我市产业的实际情况,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起草制订《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17:30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七楼
邮政编码:5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