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工〔2017〕973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和产业促进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和经济信息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陈金林、施万生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陆瑞生1人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8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