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现将
根据我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总体要求,按《成都市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成财建〔2014〕83)及《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2017)》规定,现将拟支持2017年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经信委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