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产业发展迅速,对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养殖总量大、面源污染重、产业无序发展等原因,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矛盾日益突出,面临的市场风险不断加大,逐步呈现出不可持续发展的态势。为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8〕39号)要求,现就加快实施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双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各县区要按照“将养殖量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的目标,严格控制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总量,到2015年,全市生猪年饲养量控制在230万头以内、温室龟鳖养殖面积控制在400万平方米以下。对平均每亩耕地养殖生猪达到2头以上的重点乡镇,要抓紧制定生猪养殖控制规划,明确减量目标,落实减量措施,切实把生猪养殖量减下来。对温室龟鳖养殖密度大、管理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的乡镇,要下决心关掉一批、转移一批、提升一批,努力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同时要优化区域布局,严把准入条件,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增量,促进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有序发展。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生猪和温室龟鳖养殖场,要依据动物防疫、水产种苗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落实养殖准入制度,做到该禁则禁;未经审批的,国土资源、环保、农业部门要严格执法,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责令拆除,恢复原貌。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