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审核阜阳北路(东方大道—魏武路)沿线1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概算的函》(合重建管函〔2017〕15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悉。我委委托合肥市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电力规划设计院长丰分院编制的《阜阳北路(东方大道—魏武路)沿线电力
各相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申报推广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我委对安徽新起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备案的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组织了专项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异议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报送至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期: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