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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

清经信〔2011〕249号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食品的污染,现将《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粤经信材料〔2011〕3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企业和食品企业开展专项的排查和检测,在食品行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并于7月3

清经信〔2011〕249号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食品的污染,现将《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粤经信材料〔2011〕3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企业和食品企业开展专项的排查和检测,在食品行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并于7月30日前将排查的相关情况报送我局(工业科,含电子版)。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吴华仕、甘创,传真电话:3370760 邮箱:qyjxgyk@163.com)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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