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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南通纵横国际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通纵横国际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南通纵横国际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等有关规定和《南通市物价局成本监审报告书》(通价本监字[2010]16号),经研究,核定你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

南通纵横国际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南通纵横国际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等有关规定和《南通市物价局成本监审报告书》(通价本监字[2010]16号),经研究,核定你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29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700元。  三、实习材料费:数控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船舶制造与维修类专业400元/生.学年,机电技术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服装设计类专业200元/生.学年。  四、代收代管性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费项目、标准应在实施收费前15日内,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五、以上收费标准从2011年秋季开始执行。学校应按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一次性收取,同时做好收费公示。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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