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现就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合政〔2009〕6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要求,着力完善创业服务“县区有平台、街镇有窗口、村居有人员”的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各区(开发区)创业服务中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确保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现就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合政〔2009〕6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创业服务体系